港聞 證舞者屬僱員 勞處擬職安例控僱主 涉無買保險報工傷 舞蹈公司創辦人:「個人」非阿Mo僱主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外界關注MIRROR演唱會受傷舞蹈員包括李啟言(阿Mo)的受聘形式及勞工保障,經調查及諮詢律政司後,勞福局長孫玉菡昨稱,確認相關舞蹈員是以僱員身分參與演出,勞工處會考慮檢控其僱主,即舞蹈公司,及演唱會處所佔用人,包括承辦商及製作公司;又指舞蹈公司沒為舞蹈員買勞工保險及沒呈報工傷,會按法例採取行動。 相關文章:MIRROR演唱會嚴重事故僱傭關係勞工處李啟言(阿Mo) Up Next 指國安法紅線不清 籲勿退縮 不要錯過 【Emily】梁繼昌「機動木人樁」練詠春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怡富泛亞稱職缺描述不準 勞處跟進 輸勞前招聘會 工友指面試要求落差大 求職者:前僱主輸勞後調職為難 冀政府保障本地工 申輸入侍應及初級廚師僱主須每周參與本地招聘會 勞工處長稱暫無意擴展安排 (16:53) 企業申輸入外勞前須辦本地招聘會 早上不足十人到場 求職者稱曾被僱主「逼退」 (12:19) 企業申輸入外勞前須辦本地招聘會 有本地求職者稱曾被僱主「逼退」 (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