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3官自認 特首辦曾認12官 憂起底拒再確認 27官曾審國安案 12未確認指定法官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港區國安法》第44條賦權特首委任指定法官,審理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據本報統計,共有27名法官及司法人員曾審理與國家安全相關的案件(見表),特首辦曾確認當中12人為指定法官,但後來以有法官被「起底」及騷擾為由,拒絕再確認指定法官身分。有學者認為,司法人員身分是公開資訊,質疑為何隱藏指定法官名單。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指出,所有審理國安案的均是指定法官,毋須另外由特首辦確認身分。 相關文章:司法機構指定法官港區國安法特首辦 Up Next 門診未言痛風藥風險 老婦服後亡 彌留方知帶易對「別嘌醇」過敏基因 家屬質疑醫生無盡責 不要錯過 【Emily】議員備戰壁球賽 搵前港將練波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吳文君涉違國安法下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懸紅通緝 國安處帶走其父助查 (12:42) 陳健強獲委任高院上訴庭法官 馮庭碩任高院原訟庭法官 (16:28) 「香港民主建國聯盟」成員涉串謀分裂國家罪 申保釋被拒 (12:35) 教師認違國安法 申終院刑期上訴許可被駁回 (16:39) 黃之鋒被控串謀勾結境外勢力危害國安 案件押後提訊將交付至高院 (16:28) 英國最高法院法官訪港 訪終審法院大樓 (2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