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大國文化禁租康文場地 至案件完結 倘涉其他責任或永禁 聘藝能協興隆者研須另覓審核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文體旅局長楊潤雄昨稱,由於MIRROR演唱會紅館租用人大國文化製作有限公司違反紅館租用條款,在執法部門完成調查及相關司法程序完成前,康文署會暫停大國文化租用署方場地舉辦演唱會,調查完成後亦不排除永久停止其租場辦演唱會;又考慮要求其他租用人若聘用藝能和協興隆進行複雜舞台裝置,自費委任獨立第三方核證人員檢查,亦不排除有關做法涵蓋至其他涉事公司。 相關文章:MIRROR演唱會嚴重事故 Up Next 血管瘤病人亡 廣華四拒仁濟轉院要求 按指引血壓低不宜轉院 廣華醫生同意「見死不救」觀感 不要錯過 【Emily】精英運動員組義工隊 12區送暖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舞台設計「生命期」 須高預期用量3倍 舞台守則變回三級制 最快月底公布 複雜設計須工程師檢測 另聘駐場監督覆核 鏡騷墜屏協興隆罰42萬 官斥「目測檢查安全」行業陋習 23舞者為舞館求情 阿Mo未簽 鏡騷墜屏 藝能舞館認9罪共罰35萬 工會:業界保障前線意識增 有保險公司拒承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