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警涉四襲女友 事主:被告自稱任職夜總會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6歲休班警涉於去年四度襲擊其女友,包括掌摑及腳踢對方,被控各兩項普通襲擊罪及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事主供稱在酒吧認識被告,他聲稱在夜總會工作。她被盤問時提及,曾收過不知名信息指被告為警員。事主又供稱多次遭被告叉頸及拳打腳踢,另在某次爭吵後,曾遭被告要求跪地道歉。 相關文章:休班警員普通襲擊罪東區裁判法院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Up Next 登前警察宿舍天台 野豬墮斃 不要錯過 涉虛報三跑監督紀錄 機管局工程師被控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願賠償 秘撈關員囚10周 教師涉襲的士司機續保釋 控辯擬協商 鄭嘉如:WSJ要求退選記協主席 上司稱與工作不相容 WSJ案拗勞資電郵呈堂否 鄭嘉如料周一作供 指被炒記協主席涉濫用程序 WSJ方申永擱私人檢控聆訊 涉8年前非禮徒弟 大狀暫准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