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律政要外判檢控官簽諾守國安法 須就案件保密 有大狀指「畫蛇添足」 江樂士:純提醒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律政司刑事檢控科昨天致函所有外判檢控官,要求他們簽署文件承諾遵守《港區國安法》,不會危害國家安全,並就案件嚴格保密及保證不會有利益衝突。有大律師認為他們受專業守則約束,比市民更嚴謹守法,形容做法「奇怪」和「畫蛇添足」,並指今次是首次要求所有外判檢控官簽署承諾文件。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表示,國安法已指明國安案件須由律政司專設部門負責檢控,而非外判律師;辯護律師亦須就國家秘密保密,簽署承諾純粹是為提醒。 相關文章:刑事檢控科外聘檢控官律政司港區國安法 Up Next 議員促檢討管制協議 謝展寰:改變要等完咗先 不要錯過 新人補缺「補不到經驗」 護士:睇唔切好易出事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英大律師公會主席評港強權取代法治 律政司:不符事實 政府一直依法辦事 政府引「國安細則」入稟 羊村案工會資產充公 電郵斥警「說謊」遭革職 前法庭檢控主任提覆核 懲教署引國安委指港大生「感激」刺警案涉國安不宜減刑 被告「無足夠反省」須續羈押 (13:05) 發證明書證「感激」刺警案涉國安 李家超稱依法行事 已不止一次發證明書 (11:03) 獄中寄信賄檢控官 強姦勒索積犯囚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