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衝突 鄭錦滿加控暴動 官拒控方呈新證據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3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理大衝突,在警方圍堵下有示威者經水渠離開理大。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圖)等8人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等罪,5人不認罪受審,控方昨在法庭裁定表證是否成立前,申請加控鄭錦滿一項暴動罪,據悉控方指稱他蓄意留守理大,壯大暴動人群聲勢。暫委法官鄭念慈昨在區院批准控方申請,鄭錦滿否認控罪。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家長車意圖妨礙司法公正暴動罪理大衝突鄭錦滿 Up Next 空置稅「爭議大」 稱撤辣「非時機」 不要錯過 【Emily】學生繪皇后山 作品印上九巴「巡迴」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理大「家長車」案 鄭錦滿刑滿後上訴得直撤定罪及刑期 (14:45)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 男警編造口供案 警長指無致電事主確認不追究 反恐二案 陪審團續退庭商議 要求闡釋控罪元素 官信納工作表現優異 有極大悔意 衝燈傷途人 P牌督察判社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