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12港人」廖子文准保釋 候刑期上訴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12港人」之一廖子文涉於2019年在灣仔一單位管有半製成汽油彈等物,早前承認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摧毁或損壞財產」的交替控罪,以及偷渡潛逃的妨礙司法公正罪,總刑期31個月。廖子文不服刑期上訴,並向上訴庭申請保釋等候上訴。上訴庭法官彭偉昌昨批准廖子文以現金兩萬元保釋,其間不得離港,須交出所有旅遊證件,每星期到警署報到3次。彭官另將擇日頒判辭補充保釋理據。 相關文章: Up Next 海難死因研訊駁回 官:再掘細節不符公眾利益 不要錯過 【Emily】講「我的行會路」 High Table Talk 葉劉憶做小薯送文件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