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工程師藏雷射筆索帶囚4月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網民於2019年10月13日發起「18區開花」,多區發生示威衝突。年輕工程師在黃大仙被指藏有雷射筆及索帶,昨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各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罪成,判囚4個月。裁判官莫子聰在判刑後勸勉被告,「從今以後集中建設,不要集中破壞」 。 相關文章:18區開花九龍城裁判法院反修例事件索帶雷射筆黃大仙 Up Next 新一輪院舍外展接種 重點打第四針未涵二價 不要錯過 【Emily】都大再辦環校跑 校長放眼組馬拉松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12港人兩被告得直 上訴庭:監獄國安考慮判時未生效 屠龍案官指兩被告遭利用 不悉串謀惟應知涉反政府 屠龍隊長哽咽求情 歉疚破壞社會 冒尋仇風險出庭頂證 冀額外減刑 電郵斥警「說謊」遭革職 前法庭檢控主任提覆核 非白衣人案12月裁 辯:射水衛己掟樽護人 非白衣人案結案陳辭 控:7.21起因林卓廷暗籲集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