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612基金6人裁違社團例罰款 官:吳靄儀似「會長」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已停運「612人道支援基金」5名信託人連同基金秘書被控違《社團條例》一案,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裁決,為首宗被票控未有為組織申請註冊的審訊。主任裁判官嚴舜儀稱,6名被告基於共同宗旨成立基金,符合「社團」定義,作為幹事不曾為基金註冊,裁定6人罪成。嚴官稱5名信託人屬重要決策人,而主要發言的吳靄儀更似是「會長」,責任更重,惟辯方強調「五個係相同地位」。嚴官最終判處5名信託人罰款4000元,基金秘書罰款2500元。判刑後,吳靄儀在庭外表示會仔細研究判辭,再決定下一步行動(見另稿)。 相關文章:612人道支援基金何秀蘭何韻詩反修例事件吳靄儀施城威社團條例西九龍裁判法院許寶强陳日君 Up Next 譚耀宗:英狀倘准助黎 唯有釋法 湯家驊:審議中不宜公開討論 譚:有份立國安法知原意 不要錯過 破9000宗指標齊升 鬆綁斷纜 醫衛局憂天冷醫院迫爆或要收緊 學者:仍有條件放寬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調低再調高 7萬變回30多萬元 被刺頸警索償被指濫用程序 遇襲警追OT案 官指計法對原告不公 稱未預期有人傷 英龍圍白衣人上訴駁回 4人「私了」警案 政府索賠20萬 友邦:成年保單自動轉名 辯:郭鳳儀兄要申請 保險代理:郭鳳儀父曾稱晤女兒 「處理潛逃者財產」案開審 友邦無批確認保單轉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