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裁條例非違憲 官:社團聯繫政團對國安有潛在影響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612基金信託人涉違社團條例案另一爭議點為憲法問題,辯方質疑涉案《社團條例》第5C條侵犯結社自由屬違憲。主任裁判官嚴舜儀昨稱,《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賦予市民結社自由,但非絕對,並特別提到「政治」一詞雖為中性,惟本港近年的社會事件顯示,「政治活動也有可能造成社會不穩」,與政治團體有聯繫的社團會對國家安全等構成潛在影響,政府有責任透過註冊制度加以監管,裁定條例不屬違憲。 相關文章:612人道支援基金人權法社團條例結社自由 Up Next 譚耀宗:英狀倘准助黎 唯有釋法 湯家驊:審議中不宜公開討論 譚:有份立國安法知原意 不要錯過 破9000宗指標齊升 鬆綁斷纜 醫衛局憂天冷醫院迫爆或要收緊 學者:仍有條件放寬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回應社民連解散 鄧炳強:不違法都有結社權利 改性別須持續治療等 跨男覆核指違憲 稱「無限期義務」嚴重干擾私生活 涉612基金案 有律師收書面警告 律師會裁違執業規則 暫未見轉交紀律審裁團 有醫護獲發還旅證 612基金6人裁違社團例罰款 5人提上訴明年審 (11:07) 局長禁組織運作擴範圍 有陳辭機會無上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