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組織配套完善」 理大內暴動6人罪成 官指4位置延續大型暴動 被告有意圖隨示威者衝擊警方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2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17人涉突圍而出,進入科學館後被捕,其中5男1女否認暴動罪,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案,昨於區域法院裁決。法官裁定當時在理大內及附近發生4個暴動,並屬於同一項的大型暴動(見圖);法官又指6名被告繼續留在理大,壯大暴動人群聲勢,並跟隨示威者離開理大,毋庸置疑是有意圖參與其他示威者,衝擊警察防線,故裁定6人罪成,還押至12月10日判刑。 相關文章: Up Next 8.11尖沙嘴暴動案 6人罪成1罪脫 不要錯過 卡塔爾現場:千億元「卡塔爾之珠」 遊客海上享繁華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