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流水集會案 上訴方:目的疏散群眾不涉暴力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1 月 3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8.18維園流水式集會案,9名泛民主派人早前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成,被判緩刑或入獄8至18個月不等。其中7人就定罪和判刑上訴。上訴庭昨進入第二日上訴聆訊。上訴方力陳過分限制集會自由會造成「寒蟬效應」,強調本案的集會不涉暴力,法庭不應過分限制集會自由。聆訊今續。 相關文章: Up Next 鄧炳強:烏市火悼念 現「顏色革命」雛形 指手法似反修例 料將「佔領」 議員:錯誤定性反增民怨 不要錯過 【Emily】禁毒展館下周重開 設互動裝置「毒顏相機」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