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八旬翁三度非禮孫女後反要求孫女父母跪地認錯 裁定非禮罪成 (14:51)

發佈於

八旬老翁涉於2013年至2018年,3次對同住孫女上下其手,並與她舌吻。案發時孫女4至10歲,老翁一度要求孫女的父母跪地叩頭認錯。經審訊後,老翁今(4日)於區域法院裁定3項非禮罪成。辯方求情指,被告年紀老邁,難以承受牢獄之苦。法官王詩麗聞言稱「佢唔犯咪唔洗坐囉」,強調被告利用祖孫關係非禮事主,屬加刑因素。

被告T.S.H.(現81歲)為退休保安員,為女童X的祖父。審訊透露,X的父母居於內地,將X交由被告及祖母照顧。法官王詩麗綜合證供指,X供稱遭被告非禮摸胸、坐在被告的大腿強迫舌吻,以及被撫摸私處,作供態度誠實。對於辯方質疑X的錄影會面和庭上證供不符,王官反駁指,X接受會面時年僅13歲,出庭作供時14歲,X未能清楚記起反抗被告的細節、非禮前後的過程等,也是情有可原。

王官認為,案中3次非禮事件的細節不同,如果X有意誣衊被告,應該只會編造針對被告的故事,而不是虛構涉及多名角色的版本,否則會被人發現破綻。王官形容X的證供可靠,裁定被告有意侵犯X,裁定3項非禮罪成。

辯方求情指,被告依靠綜援維生,本案情節非同類型中最嚴重。惟王官表示,被告利用祖孫關係犯案,行為違反誠信。案件押後至12月12日進一步求情,另於12月16日判刑,以待索取事主的創傷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