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童樂居虐兒案24歲職員被指「揈」兒童落軟墊 否認指控稱僅屬「甩手」 (17:18)

發佈於

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有10名被告的案件留在裁判法院處理,其中一名24歲幼兒工作員否認9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今(8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開審,裁判官莫子聰裁定表證成立後,被告出庭自辯稱,因有兒童壓在其他兒童的頭部,遂將該兒童移到後方,但「少少甩手」,遭控方質疑,被告是將兒童「揈」去後方,被告否認。案件押後至12月2日結案陳辭。

被告李慧雯(24歲),9項控罪案發於2021年11月19日至12月20日,涉及1歲女童AA、男童G、K、AK、R、2歲男童J,另有3名兒童身分不詳。

控方在庭上播放童樂居內的閉路電視,其中顯示約10名兒童在遊戲區一字排開,其後被告抱起其中一名不知名兒童,將其揈向軟墊。

被告自辯稱,當時約10名兒童正準備喝水,突然有兩名兒童發生碰撞「打嚟打去」,其中一名涉事兒童壓到其他兒童的頭部,她便將該兒童移到後方。她解釋,本來「貼住我隻腳移去後面,但體重有啲重,少少甩手,睇出嚟就係咁」。控方盤問時指出「唔係移動咁簡單,係揈佢,你同唔同意你有少少拋,再揈去右後方?」,被告表示不同意。

控方指出,片段顯示被告先後將男童G及R的前額向後拉,致二人向後跌,當時有機會令G的頭部撞向軟墊上的積木,被告不同意,稱「我知會拉去邊,佢跟住我隻手落」。控方指,男童R坐在軟墊上發呆,根本無必要施襲,被告再次否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