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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暴動案匿名乘客稱當時黑衣人欺負他人 解釋持膠喉僅屬「作勢」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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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3名男子否認暴動、非法集結等7罪,今(9日)在區院續審。乘客證人X繼續作供,X昨天稱他在車內被黑衣人用疑似削尖的行山杖刺傷頸,控方今在庭上播放案發片段後,X澄清「而家先知係遮(刺傷自己)」,他解釋當時「太混亂」,他均被行山杖和雨傘襲擊,經途人提醒才知受傷。X不認得對他刺頸、箍頸及以彈叉射擊的施襲者。對於辯方指有市民打記者故引起爭執,X形容這屬「藉口」。

被告簡梓濱(23歲)、連俊雄(21歲)及卓嘉豪(26歲)分別被控暴動、非法集結、刑毀、襲擊他人致造成身體傷害、普通襲擊及搶劫罪。

X昨日指當有白衫男被黑衣人包圍對罵時,他叫黑衣人下車欲調停。辯方今盤問下,X否認想做「和事佬」,而是想幫助被黑衣人欺負的市民。X同意撿拾硬身膠喉似是用作武器,後來稱只是手持膠喉作勢,他另不確定腋下觸痛是由彈叉射物致傷。

辯方指出,當時黑衣人因為白衫男打記者而引起爭執,X認為是「藉口」,他稱「唔會有呢啲事發生」。X亦否認曾「趕」人落車,他只以手勢「請」人離開;X起初稱無推人,之後說「無用力推」,他以手碰到對方肩膀,有如與朋友搭膊頭。

辯方續指,白衫男曾推開記者,導致現場衝突升溫,X不同意。但X認同辯方指,他持膠喉作勢「想打」,會令爭執升級。

乘客證人Y則於下午供稱,他在尖沙嘴吃晚飯後搭港鐵回家,途經旺角站有十多名黑衣人衝上車及阻擋車門關上,他遂與之理論。有黑衣人用鐵通壓Y的頸項,令他幾乎窒息,他再遭人掌摑致其眼鏡跌落,另有人對他使用滅火筒。Y事後沒有受傷,他亦不認得施襲者。

Y在盤問下承認曾「推開」手持相機拍攝、穿反光衣的女子,但他不知女子是否記者。Y同意現場有人叫「做咩打記者」,惟不知是否指罵自己,並否認衝突是因他推女子而引致。Y又承認在車上取出?刀,他解釋工作需要用?刀,他於未到旺角站之前檢查刀片有否收妥,隨即有黑衣人上車及見到?刀具威脅性,故搶走它並丟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