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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保良局嬰兒組虐兒案三職員今提堂准保釋 兩人已離職一人將辭職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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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9月,位於銅鑼灣的保良局嬰兒組留宿幼兒中心爆出虐兒案,其中一名女職員涉五度虐兒,今(9日)與另外兩名職員於東區裁判法院提堂,被控共8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襲擊」罪,獲准保釋至明年3月29日再訊,其間須禁足涉事院舍。裁判官關注3名被告是否仍然任職保良局嬰兒組,辯方透露其中兩人已離職,另一人將會辭職。

3名女被告案發時均為幼兒工作員。首案被告周德元(33歲)面對5項控罪,控罪發生於今年9月1日至14日之間,被控於銅鑼灣禮頓道66號莊啟程大廈3樓的保良局嬰兒組,故意襲擊男童A、女童B、女童C及男童D,導致其受到不必要的苦楚。

次案被告丁靄雯(28歲)面對兩罪,被控於今年9月5日及10日在保良局嬰兒組故意襲擊男童D及男童E。第3宗案件的被告雷淑嫺(25歲)被控一罪,涉及今年8月25日在保良局嬰兒組故意襲擊男童F。

控方申請將案件押後,以檢視歷時逾五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調查職員更表及相關文件等。控方不反對3名被告擔保,主任裁判官羅德泉遂批准3人各以一萬元現金保釋,其間須每周到警署報到一次、不准離港、不得接觸任何保安局嬰兒組員工或控方證人,亦不得踏入事發地點。

在羅官提問下,辯方表示被告周德元及丁靄雯均已離職,另一被告雷淑嫺今年10月初離開幼兒工作的崗位,仍在保良局擔任文員,她將以書面方式向上司辭職,以免違反不准接觸其他員工的保釋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