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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員質疑問責官員未設賞罰制度 曾國衞稱貢獻國家及本港正屬獎勵 (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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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政報告》提出強化公務員賞罰制度,但不包括問責官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長曾國衞今天(9日)於立法會會議回應質詢時表示,問責官員受《政治委任制度官員守則》規管,如官員涉嫌違反職責,特首會按程序作合適處理,例如警告、公開譴責、向中央提出停職或免職,認為《守則》行之有效。他又稱,得到獎勵與否非問責官員加入問責班子的主要考慮,能夠在施政過程為社會及市民謀幸福、以及貢獻國家及本港已是最大獎勵。

社福界立法會議員狄志遠稱予人感覺「向下緊向上鬆」,而且政府表示未能完成的KPI(關鍵績效指標)會考慮不可抗力及客觀因素限制,認為屬「搵藉口」,建議加強懲罰問責官員的制度。被問及政府會否定期向立法會及公眾交代KPI達標情況,曾國衞稱會按情况適時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