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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拘14人涉淋紅油及串謀洗黑錢 (1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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灣仔警區在周二至周四(8至10日)以刑事毁壞、刑事恐嚇及串謀洗黑錢拘捕14人,包括4名主腦及骨幹,共涉及8宗區內非法收債案件,債務總額為150萬。其中3人原為欠債人,一度被集團困在酒店內3日,惟因借出帳戶供集團洗黑錢,同樣被捕。

灣仔警區反三合會行動組高級督察陳梓銓表示,集團犯案手法包括淋潑油漆、張貼收債紙條、發出恐嚇來電及短訊,及要求債務人提供帳戶抵債。陳稱,警方今年7月接報,有人報稱被禁錮酒店房間內,警方在房內另尋獲5男1女,經調查後發現該名事主及其餘6人,均屬集團成員,其中4人為骨幹,3人為傀儡帳戶持有人。陳稱,集團會威脅沉迷賭博的欠債人提供傀儡帳戶洗黑錢,其間要求他們逗留在酒店房間,借出帳戶的欠債人雖未必清楚自己帳戶內金錢來源,最終亦誤墮法網,涉及串謀洗黑錢。

連同上述案件,警方在8至10日的行動中,共拘捕包括13男1女,年齡介乎22至57歲,包括一名集團主腦、3名骨幹成員、3名傀儡帳戶持有人,其他則為行動組成員,相信此收債集團背後由不同黑社會操縱。據了解,集團約運作了一至兩個月,而傀儡帳戶持有人分別涉及數十萬賭債,主要在本地賭馬、賭波,集團因而要求他們到酒店商討還債事宜,繼而禁錮他們,事主至第3日報警求助,揭發事件。

警方重申,洗黑錢及刑毁均為嚴重罪行,最高分別可判監14年及10年,並呼籲市民小心理財,如有債務問題亦要以合理途徑處理,不要向騙徒提供帳戶作抵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