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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1暴動案 再有匿名乘客稱當時受襲失手機 指因有「阿叔」持鎅刀引衝突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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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8.31港鐵太子站事件,涉3男子暴動案今(10日)在區院續審。第三名匿名乘客證人屏風後供稱,她在太子站下車聽見不斷有敲打聲遂拍片,發現有人用行山杖敲地,其間她遭一男子搶手機,再向車尾「飛過去」。她的眼鏡被踢掉進月台縫隙,同時有人大力向後推她,其手臂和背脊撞倒月台幕門,令她「有少少暈」,她稱之後得知幕門破裂。她認為,因當時只有她拍攝蒙面者以行山杖敲擊及挑釁車上乘客情况,所以她遭搶去手機。

被告簡梓濱(23歲)、連俊雄(21歲)及卓嘉豪(26歲)被控暴動、刑毁及搶劫等共7罪。

從事零售的證人Z稱,當晚約10時15分下班後乘港鐵,她在旺角站目睹多名蒙面者阻擋車門關上,有人嚷要等待他人上車,Z着蒙面者不要阻礙他們收工回家。及後車內有人叫「有個呀叔有鎅刀」,蒙面者和其他乘客開始發生衝撞。

Z續指,蒙面者在太子站下車,有人投擲水樽,挑釁車內乘客,又以雨傘向前戳。港鐵廣播指已經報警,Z遂離開車廂聽見有敲擊聲並拍片,其間遭人搶去手機,她認為「他們想煽動其他人攻擊我」。Z隨即被人環抱腰間、阻止她追上前。Z欲拾起跌落地上的眼鏡時,有人腳踢眼鏡進月台,同時她被推撞向幕門,她形容當時「好嬲、好憤怒」。

Z其後向現場警員求助,對方指示她到警署報案。但太子警署已關閉,Z最終到秀茂坪警署報警,男友亦替她取回完好無缺的手機。

Z事後發現手臂刮損,其右手無名指腫傷骨折,經手術曾以鋼針固定。她稱現時手指靈活度大減,無法正常彎曲,關節腫脹令她不能穿戴以前購買的戒指。Z表示因本案損失眼鏡和電話繩釦,總值約7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