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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打疫苗男申司法覆核疫苗通行證失敗再上訴 官指事主資料雜亂無章拒批申請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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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未打疫苗的男子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頒令撤銷疫苗通行證。他不獲批司法覆核許可,其後不服決定上訴。上訴庭認為,上訴人未能提出任何法律上認可的理據,而近期兩宗有關疫苗通行證的司法覆核案,均認為通行證「極其量」對巿民生活構成不便,而非侵害基本權利,今(10日)判上訴人敗訴兼須付訟費。

被拒覆核疫苗通 上訴男子佛經送法庭參考

上訴人為鍾宋旺,建議答辯人為特首辦公室。鍾宋旺在今年2月入稟提出司法覆核,並在申請表格中「所尋求的濟助」一欄寫下「生死有命、因果自負」等十六個四字詞。原訟庭法官陳嘉信拒絕其司法覆核批可申請,指鍾所尋求的濟金助「並不是法律所認可的(not known to the law)」。鍾不服上訴。

上訴庭法官林雲浩在判辭中指出,陳官有足夠理據駁回鍾宋旺的申請,而鍾在上訴時亦未能指出陳官的判決有何出錯。林官續指,司法覆核申請人有責任列出能讓人清楚識辨的理由,法庭「不應需費勁地從申請人提供的不完整或雜亂無章的資料中,組織或擬訂一個可供爭辯的理據」。

林官又引述近期兩宗有關疫苗通行證的司法覆核許可申請,指案中兩名法官均認為疫苗通行證限制市民進入商場極其量僅在生活上構成不便,而非侵害基本權利;即使通行證限制了市民的基本權利,該等權利亦非絕對,限制的程度亦符合比例,鍾宋旺完全未能提出可爭辯的理據,證明疫苗通行證違法或違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