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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節錄六四晚會「涉違國安」內容包括劉霞劉曉波 鄒幸彤質疑危國安定義過闊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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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涉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交出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否認《港區國安法》實施細則的「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踏入第7天。庭上披露警方調查報告標出六四晚會中涉危害國安的發言。鄒幸彤質疑警方對危害國安的定義過闊及不合理,涵蓋「任何令政權尷尬的言論」,是「以執法為幌子進行政治調查」。國安處警員不同意,重申國安法清楚訂明何謂危害國安。

沒有律師代表的鄒幸彤,引述警方調查報告附錄中的六四晚會發言,警方標出涉嫌違法或危害國安的字句,包括大會司儀提及諾貝爾獎得主、民運人士劉曉波在2017年「病逝,離開心愛嘅妻子劉霞」。鄒幸彤問為何警方標出此發言,署理高級警司洪毅回答,因發言與支聯會五大綱領中「追究屠城責任」及「結束一黨專政」有關。鄒再問為何此言論危害國安,洪毅解釋言論可反映支聯會堅持五大綱領。

至於他人的發言為何與支聯會有關,洪毅認為他們受支聯會邀請在其活動中發言,部分言論亦是事前錄音或錄影,故與支聯會相關。

鄒幸彤續讀出警方標出天安門母親丁子霖的發言:「我們這些當年大屠殺的受害者和受害者親屬,已經凝聚成一個有共同命運和共同訴求的六四受難者群體。」代表控方的律政司署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反對使用「受害者(victim)」一詞,認為與控方立場「不一致」。

鄒幸彤反駁,若法庭必須「否定事實」,才是損害審訊的公正。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則強調,「法庭必然不能牽涉任何政治」。鄒提議改為引述丁子霖使用「受害者」一詞,羅官明言拒絕,鄒終改稱「受六四影響」的群體。審訊下周六(26日)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