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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律師會審投訴繞程序 張達明提覆核 質疑或涉利益衝突 (1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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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擔任律師會理事時,被指向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披露律師會會長的信件內容。律師會通過對張達明的不信任動議,並轉介律師紀律審裁團展開紀律聆訊。張達明早前入稟申請司法覆核,高院今(15日)開庭審理,決定是否受理本案。申請方質疑,律師會理事會直接轉介予紀律聆訊處理投訴,繞過既定程序,其中有決策者曾與張達明共事,或涉利益衝突。

申請人張達明由資深大律師黃繼明代表,答辯人律師會則由資深大律師陳樂信代表。本案源於張達明曾將刊物《會長的信》內容透露予郭榮鏗,以及在facebook稱律師會一份新聞稿並非獲「全體理事通過」,被指違反保密協議。律師會獨立小組在報告裁定張達明泄密,律師會理事會考慮後,將個案轉介至紀律審裁團展開紀律聆訊。

黃繼明表示,律師會過往處理投訴,會交給調查委員會及審查及紀律常務委員會調查,繼而轉介至紀律審裁團;不過,張達明一案繞過既定程序,直接由理事會直接轉介予紀律審裁團,偏離既有機制。黃又指,時任律師會理事作出轉介投訴的決定,或有利益衝突,惟律師會沒有提供書面紀錄,顯示有人商討潛在利益衝突的問題。

陳樂信反駁指,律師會申請召開紀律聆訊並非最終決定,張達明仍可說服紀律審裁團裁定投訴無效,或者擱置紀律聆訊,現階段毋須法庭介入。陳表示,理事會轉介投訴的做法不涉及偏見和惡意,張達明仍獲公平待遇,本案沒有可爭辯之處。法官聽畢陳辭後,押後至本月底頒下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