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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男教師認七度與未成年男學生互相手淫及口交 還押候判 (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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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歲已婚男教師涉於2019至2020年,七度在校內及私家車內,與當時13至14歲的男學生互相手淫及口交,因而被控八項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男教師今(16日)於區域法院承認其中七項控罪,另一項控罪則存檔法庭。案件押後12月14日求情及判刑,待索取精神科、心理、背景及受害者創傷報告,其間被告須還押。

被告彭皓峯(47歲)被控八項與16歲以下兒童作出猥褻行為罪,控罪日期涵蓋2019年12月2日至2020年11月22日,指控被告分別在大埔某學校的設計與科技工場及化妝間,以及大埔停車場、科學園停車場的一輛私家車上,與或向當時13至14歲的男童X作出嚴重猥褻行為。

庭上透露被告已婚,與妻子育有兩名各11歲及13歲的女兒,妻女今年9月已移居加拿大。

被告承認案情指,被告案發時是全職中學教師,男童X是他的學生。在某日課後約下午5時,被告在校內的設計與科技工場,叫當時13歲、就讀中一的X坐下,並在X的前方跪下,拉開對方的褲鏈及褪下其內褲,幫X手淫及口交,約30分鐘後,X在被告的口中射精。X最初在好奇心驅使下同意與被告進行上述行為,被告亦答應X,如他不喜歡便不會再進行。

其後被告與X多次在課後或假日出外吃午飯和看電影,由被告駕車到停車場,在車內與X擁抱接吻,及互相口交和手淫。2020年11月21日,X的姐姐看到被告與X的WhatsApp對話,發現內容與性話題和性器官有關。至11月23日,X的姐姐向X的學校報告事件,最終報警處理。被告翌日被捕,在警誡會面中承認曾與X互相手淫及口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