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17歲男不斷致電法官夫婦認違禁制令 控方今撤不斷打電話罪 (16:29)

發佈於

17歲男生前年不斷打電話予法官及其妻子,早前在高等法院承認違反禁止向司法人員起底的禁制令,被判囚14天,緩刑1年。男生另被起訴一項不斷打電話罪,案件今(18日)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控方申請撤回控罪,男生當庭釋放。據了解,律政司已索取法律意見,認為男生面對的民事案件已完結,因此撤回刑事檢控。

被告陳寶康案發時17歲,現年19歲,原被控於2020年12月6日不斷打電話予X,旨在對X造成煩擾、不便,或產生不必要憂慮。控方今午要求撤回控罪,辯方沒有訟費申請。主任裁判官嚴舜儀遂應控方申請,撤回本案控罪。

被告早前面對另一宗民事案件,被律政司展開控告藐視法庭的程序,為首宗針對司法人員起底的判刑案件。高院法官高浩文當時表示,滋擾法官的行為完全不能容忍,但接納辯方所指,被告因受自閉症影響犯案,而且被告致電法官及其妻8次時,均默不作聲,行為更似令人煩擾的惡作劇,而非真正的滋擾,判處緩刑是合適刑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