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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未獲豁免查冊 私隱專員:或需修例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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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電台《鏗鏘集》前編導蔡玉玲就7.21元朗襲擊事件製作專題報道時用車牌查冊,去年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成,她將就案件上訴至終審法院。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今日接受電台訪問時,被問及政府收緊多個公共登記冊查冊安排的限制是否合乎比例,她說,需視乎公共登記冊設立目的。

鍾麗玲表示,《私隱條例》對新聞活動時使用資料有豁免,相關豁免符合公眾利益。不過,其他法例如《公司條例》收緊查冊安排後,未有豁免傳媒獲取資料的安排,即傳媒即使可使用資料,但未能獲取資料。被問及沒有豁免讓傳媒獲得資料,與法例精神是否有衝突,鍾說,要視乎個別條例下設立公共登記冊的目的,或需考慮修例。

蔡玉玲就7.21元朗襲擊事件製作專題報道時用車牌查冊,去年被裁定兩項虛假陳述罪成,之後高等法院駁回其上訴,蔡昨再向高院申請終審法院上訴許可證明書,獲批其中一項法律議題的證明書,涉及運輸署長是否有權拒絕與交通及運輸無關的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