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確保穩掛責任誰屬 租用條款中英版有異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MIRROR演唱會墜屏事故調查報告指租用人違反紅館《租用條款》,未確保懸掛裝置穩妥。據康文署向本報提供的《租用條款》中文版,以索具裝配或懸掛裝置須由「署方經理或經理委派人士」確保穩妥,而非調查報告所指由租用人負責。署方引條款英文版解釋,確保裝置穩妥責任在於租用人,將修改中文版以免誤會,但強調有在工作會議上確保租用人明白條款及場地要求。 相關文章:MIRROR演唱會嚴重事故大國文化康文署 Up Next 列車急煞「如撞車」 等近半小時 1500乘客徒步沿軌離開 不要錯過 公民黨斷莊 最快2月開大會表決清盤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Emily】全民運動日高官落場響應 特首與劍手鬥掟豆袋 康文署聯同警方入境處打擊「炒場」拘3人 其中一人為外傭 (12:55) 8月4日「全民運動日」免費使用康樂設施 7月16日起可申請 (11:21) 馬會將於奧運期間於康文署體育館舉辦免費運動體驗課程 (16:49) 國慶日康文署博物館免費開放 維園中秋綵燈會將以慶祝國慶為主題 (16:16) 朱銘雕塑搬離 康署:修復見隱患 圍板已寫「修繕」 後再貼告示恰遮「黃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