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官提可簽保控方拒絕 司機六四阻差判感化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8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今年6月4日,一輛車牌含「894」的貨車違例停泊在銅鑼灣記利佐治街「H&M」外的雙黃線準備卸貨。司機及運輸工拒應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早前承認阻礙公職人員罪,昨於東區裁判法院同被判12個月感化令。主任裁判官嚴舜儀一度關注,控方可考慮以簽保守行為處理本案,控方索取法律意見後拒絕。 相關文章: Up Next 不停車繳費再延期 運輸署長:晶片供應緊張 運流局長月初稱年底推 消息:意指「推出方案」 不要錯過 【Emily】社協籌款 買聖誕禮物畀3600基層童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