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至少5年無住宅項目直接申環境許可證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根據《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涉及在后海灣1號或2號緩衝區內興建住宅(不少於2000單位)或康樂發展,均屬條例下的「指定工程項目」,須在動工前取得環境許可證。本報翻查環保署資料,發現至少近5年均未有直接向環保署申領環境許可證的「住宅」項目;而直接申請的主要涉及工務項目,例如斜坡鞏固工程及雨水排放系統改善工程等。有環團形容,申請人以「住宅」項目直接向環保署申請環境許可證的情况非常罕有,一般會先做環評,以取得環境許可證。 相關文章:環評報告長春社 Up Next 社協:同類案增 需識別高危戶 不要錯過 【Emily】聽日「聖誕頌歌節」 疫下首度全面實地表演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Emily】港燈伙環團 帶隊夜探郊園搵動物 避難畫家兩唐樓留足迹 環團倡評級 (10:00) 長春社:「無名無姓」回收箱舊衣去向無從稽考 影響環團回收量 (11:16) 舊衣回收箱|多區現「無名無姓」回收箱 地政總署:與食環署今日執法移除非法放置回收箱 (22:02) 覆核新田環評 謝世傑申法援被拒 覆核新田環評法援未批 官令下周須通知 被質疑每涉覆核都問答辯方 法援署:蒐所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