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內暴動案 4人囚最多53月兩入教導所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17人突圍而出,進入科學館後被捕,其中5男1女否認暴動罪,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案,6人受審後罪成,昨於區院判刑。法官指出,是次暴動歷時長、規模大,造成公眾滋擾及財政負擔,亦是2019年社會事件中其中一宗最嚴重的案件,兩名較年輕被告判入教導所,其餘4人則判囚50至53個月不等。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圍城 Up Next 業界籲勿集中「內援」 勞福局:無設限但文化較合適 不要錯過 【Emily】廠商會會慶 12集電視特輯介紹成就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示威施襲致警手指受傷 港大畢業生判賠15萬 施駿興質疑偏頗申換法官 官指「亂扣帽」駁回 曾指非禮案主控嚎哭不專業 區院發文件澄清身分 訛稱PayMe職員騙財 11人判囚 1人罪脫 大坑西案多一人和解 墮斃棚工母追討僱員補償 官裁僱主賠21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