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理大內暴動案 4人囚最多53月兩入教導所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17人突圍而出,進入科學館後被捕,其中5男1女否認暴動罪,為首宗涉及理大校內暴動案,6人受審後罪成,昨於區院判刑。法官指出,是次暴動歷時長、規模大,造成公眾滋擾及財政負擔,亦是2019年社會事件中其中一宗最嚴重的案件,兩名較年輕被告判入教導所,其餘4人則判囚50至53個月不等。 相關文章:區域法院反修例事件暴動罪理大圍城 Up Next 業界籲勿集中「內援」 勞福局:無設限但文化較合適 不要錯過 【Emily】廠商會會慶 12集電視特輯介紹成就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非白衣人案結案陳辭 控:7.21起因林卓廷暗籲集結 林卓廷方:沒退路需自衛 官:雙方似有默契「非困獸鬥」 認狎繼孫兼越柙 六旬漢警誠稱「一時鹹濕」 最後一宗理大「圍魏救趙」暴動案判刑 8人判囚4年2個月至4年半 (16:03) 阻差重審改認罪 青年囚3月1周 冒PayMe詐騙 9人囚24至56月 官納加刑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