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私贈囚犯零食 懲教員認罪罰3000元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6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時任一級懲教助理在大欖懲教所擔任飯堂主管期間,涉嫌一日內3次未獲授權而將曲奇及香腸交給8名囚犯,遭廉署控告3項「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罪,昨於屯門裁判法院認罪。暫委裁判官鄭潤聰稱罪行性質嚴重,但考慮到被告已離職,無可能重犯且有悔意,判罰款3000元。 相關文章:向囚犯供應未經授權的物品罪大欖懲教所屯門裁判法院懲教助理 Up Next 警首揭本地註冊公司經遊戲程式運作線上賭場 拘22人涉逾7700萬賭款 (18:06) 不要錯過 【Emily】建造商會推ESG App 工友飲水儲分換獎品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噴殺蟲水案 何伯改控襲擊 末期癌翁認套丁獲利 囚10月緩刑3年 何伯何太涉互毆再提訊 惹圍觀警護送 元朗套丁案一原居民撤控 另5人年尾受審 認套丁七旬翁疑患癌 判刑押後等報告 涉搭女歷奇教練肩及掃背 消防員被控襲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