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悼周梓樂拍攝警員 原審罪成 上訴脫罪 律政司終院得直 攝影師集結囚3月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17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20年3月8日有市民悼念科大生周梓樂,前區議員等5人涉在大埔超級城拍攝便衣警員,其中一名攝影師原裁定非法集結罪成及判囚3個月,上訴高院被判無罪釋放。律政司早前上訴終院,終院昨天一致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指攝影師在他人不反對之下攝錄,有意圖並近距離追隨該警員、成為纏繞群組的一分子。終院重申盧建民案所確立的元素,恢復對攝影師定罪裁決,且須服刑。 相關文章:反修例事件大埔超級城攝影師終審法院非法集結罪 Up Next 藉遊戲程式誘賭 警破逾2億元網上賭檔 不要錯過 警首揭本地註冊公司經遊戲程式運作線上賭場 拘22人涉逾7700萬賭款 (18:06)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曾發「光時」照遭投訴 社工停牌半年 紀委會建議書面譴責 註冊局:不足反映嚴重性 「原審容許加控犯錯」 鄭錦滿暴動罪獲撤 已刑滿出獄 鄭:遲來公義非公義 法律系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擬不認罪將於明年4月開審 (16:03) 康宏案律政司終極上訴 指原審正確考慮鼎成屬「幌子」 傷指警索償押後裁 被告:傷勢賠盡4萬 設同志框架 毛樂禮:應遵法庭判決 指判辭「很審慎」 無意改變一男一女婚姻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