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50頃內毋須詳評 環署:仍須符城規無漏招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條例「附表3」列明,研究範圍包括20公頃以上市區發展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可行性研究,須有環評報告。環境及生態局優化《條例》程序的4項措施中,包括更新《條例》內的指定工程項目清單,並建議50公頃以下項目毋須詳細環評,環保署助理署長(環境評估)曾世榮昨表示,50公頃以下項目多為住宅,一般不涉嚴重影響環境的大型工程,又說項目即使不在環評框架下,仍須合乎城規條例等,不存在「漏招」。 相關文章:環境及生態局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簡約公屋 Up Next 授課涉三摸女孩私處 小提琴導師否認3罪 不要錯過 助一站式速獲資料 可模擬噪音影響 推數據庫等4措施 環評需時料減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啟德簡屋7750伙 營運合約批出 【Emily】星發展部長何永賢彩虹邨打卡 「輸內地零碳電助遏電費」 謝展寰:會分配予兩電 冀2035佔比七成 第三期簡約公屋1月30日起接受申請 包括柴灣、啟德及屯門 提供約8820個單位 (17:23) 三簡約公屋剪螺絲事件 被罰停牌安保工程:已主動向警方舉報 (22:00) 涉三個簡約公屋項目剪短螺絲等施工問題 政府停承建商、結構工程師及項目管理顧問投標資格半年至一年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