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50頃內毋須詳評 環署:仍須符城規無漏招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條例「附表3」列明,研究範圍包括20公頃以上市區發展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可行性研究,須有環評報告。環境及生態局優化《條例》程序的4項措施中,包括更新《條例》內的指定工程項目清單,並建議50公頃以下項目毋須詳細環評,環保署助理署長(環境評估)曾世榮昨表示,50公頃以下項目多為住宅,一般不涉嚴重影響環境的大型工程,又說項目即使不在環評框架下,仍須合乎城規條例等,不存在「漏招」。 相關文章:環境及生態局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簡約公屋 Up Next 授課涉三摸女孩私處 小提琴導師否認3罪 不要錯過 助一站式速獲資料 可模擬噪音影響 推數據庫等4措施 環評需時料減半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最新公屋綜合輪候時間維持5.1年 傳統公屋平均輪候時間微升0.1年至5.5年 (14:20) 智能廚餘桶資助擬統一 門檻年內降至200戶 3簡屋工地螺絲剪短 接孔擅擴 檢查四成組件揭發 安保-俊和承建 田北辰:如紅磡站剪筋翻版 專家稱兩措施可補救 拆開組件查更安心 兩公司承接30工務工程 安保早前暫被撤投標資格 簡約公屋工地剪短螺絲擅擴接孔 建築署稱最壞打算需四至五個月重新檢查全部組件 (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