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50頃內毋須詳評 環署:仍須符城規無漏招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時《環境影響評估條例》條例「附表3」列明,研究範圍包括20公頃以上市區發展工程項目的工程技術可行性研究,須有環評報告。環境及生態局優化《條例》程序的4項措施中,包括更新《條例》內的指定工程項目清單,並建議50公頃以下項目毋須詳細環評,環保署助理署長(環境評估)曾世榮昨表示,50公頃以下項目多為住宅,一般不涉嚴重影響環境的大型工程,又說項目即使不在環評框架下,仍須合乎城規條例等,不存在「漏招」。 相關文章:環境及生態局環境影響評估條例簡約公屋 Up Next 死亡個案按周升24% 中招安老院友增六成 歐家榮:疫情「似乎已穩」 不要錯過 【Emily】早年隨田二少過檔 蘇嘉雯重回新民黨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環境局「美麗香港海灣」短片:香港逾80種石珊瑚 逾60種見於海下灣 (17:35) 議員倡參考內地 飲食業籲速放寬 房屋局試行向簡約公屋住戶派一筆過特別津貼 居新界項目者獲津貼金額較高 (16:10) 房屋局推簡約公屋住戶一筆過特別津貼 新界項目金額較高 何永賢:支援居民應對搬遷支出壓力 (16:10) 環境局:福島核站兩月一事故 惡化或加強保障食安 房屋局批出第一個簡約公屋項目營運及管理服務合約 (18: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