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屯門十.一示威在場位置不清 兩警對衣著油彈說法相左 沒記錄沒警誡 男護士暴動罪脫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十一國慶網民發起「六區開花」行動,警方在屯門示威現場附近拘捕40歲男護士,他否認一項暴動罪受審,昨天在區域法院裁決。法官逐一分析案件4項爭議(見表),認為警長的記事冊沒清楚記錄被告位置,他和警員對於有沒有人擲汽油彈描述不一,加上警員承認未有施行警誡,以致被告招認。基於依賴該些供辭對被告不公平,法官剔除招認證供,裁定男護士罪名不成立,當庭釋放。 相關文章:六區開花十一國慶反修例事件屯門護士 Up Next 李家超述職分兩日見領導人 料因防疫 不要錯過 【Emily】別劏房無期 官員談過渡屋被批「忘初衷」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暴動罪脫5人發還處理 官:需排期明年「無奈」 賴振邦稱非屠龍案主腦 押後10月判 屠龍槍手女友藏械囚88月 官信納「愛錯人」真心悔改 吳智鴻求情稱品學兼優 官不解提小學舊事 退庭首日無定論 屠龍案陪審今續議 支持在囚人士團體「候島」 宣告停售月餅 (2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