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四旬父認侵犯女兒5年 事主指3歲起被狎百次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年48歲的裝修工,自女兒6歲起多次在內地及香港的寓所侵犯她,包括強迫女兒為他手淫及口交,及將陽具放在女兒腿間抽插,直至女兒11歲向母親揭發事件。裝修工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虐兒等共15罪。案情指出,女兒向警方透露自3歲起遭父親侵犯逾百次,被告則承認因與妻子性生活不美滿,利用女兒泄慾。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判刑,其間被告繼續還押。 相關文章: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虐兒非禮女兒高等法院 Up Next 李家超述職分兩日見領導人 料因防疫 不要錯過 死亡個案按周升24% 中招安老院友增六成 歐家榮:疫情「似乎已穩」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兄認姦14歲同父異母弟逼吸毒 官索事主精神報告押後判 父因功課問題掌摑11歲兒子 獲准自簽守行為 (19:59) 英諜案女子遭索償 官質疑經貿辦出資 受傷警先後索償施襲者警務處 官指重複擱置審訊 屠龍案下周四結案陳辭 屠龍隊員認製地圖標記警駐守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