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四旬父認侵犯女兒5年 事主指3歲起被狎百次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2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現年48歲的裝修工,自女兒6歲起多次在內地及香港的寓所侵犯她,包括強迫女兒為他手淫及口交,及將陽具放在女兒腿間抽插,直至女兒11歲向母親揭發事件。裝修工昨日在高等法院承認非禮、虐兒等共15罪。案情指出,女兒向警方透露自3歲起遭父親侵犯逾百次,被告則承認因與妻子性生活不美滿,利用女兒泄慾。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4日判刑,其間被告繼續還押。 相關文章:向年齡在16歲以下的兒童作出猥褻行為虐兒非禮女兒高等法院 Up Next 研壓縮垃圾機械人 小學生創科節奪冠 不要錯過 編輯辯稱警插贓雷射筆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官:黎長年恨中共 國安法下堅定尋制裁 墊支登報訪美游說凝聚戰線 左右「重光」 官:「請求制裁」毋須證措施已推 「科技禁運」可歸類勾結罪「敵對行動」 稱Mark Simon「神秘人」 2017年已助黎勾結美國 納下屬證供指黎奠定編採 國安法前後持續攻擊中共 官:《蘋果》高層認同黎,並參與其中 官逐一駁黎證供 指穿鑿荒謬矛盾 涉姦已婚婦 無業男罪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