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指每項事實扣連 官駁回兩男暴動上訴 「獨立看無罪 累積看足判罪成」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2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1日,大批示威者在荃灣與警方對峙,3男1女被裁定暴動等罪成,判囚4年3個月至4年8個月不等,兩男不服定罪,提出上訴申請許可被拒。上訴方爭議單憑衣著或單在現場被捕,不能作出入罪推論。高院上訴庭昨頒下判辭,稱即使每一項事實單獨考慮時可作無罪推論,但均是一條索中個別一環,這些事實以「幾何級數累積」,足以令原審裁定罪成,故拒頒上訴申請許可。 相關文章:十一國慶反修例事件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暴動罪 Up Next 平安夜熱鬧 「疫下3年氣氛最濃」 復通宵迎聖誕 酒吧業料生意疫前七八成 不要錯過 【Emily】廉署委會新成員 May姐獲委任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玩具槍癡脫藏械罪 官:未證識分真假 示威施襲致警手指受傷 港大畢業生判賠15萬 短片看十一黃金周內地景點人潮 深圳大梅沙、山西古城人山人海【多圖】 (13:48) 國慶|「天問二號」新影像:五星旗與地球同框 (15:00) 中國國慶|金正恩向習近平致賀電 稱願與中方密切戰略溝通協作 (13:51) 期指結算日做好 恒指曾漲逾500點 匯豐:中資股升勢料擴 上調A股三大指數明年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