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政府研修訂執業者條例 強化維護國安保障 發佈於 2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普通法地區律師經法院「專案認許」(ad-hoc admission)程序後,可單次來港參與案件審理,過去多宗涉憲制及重大案件都有海外律師身影(見表)。特首李家超昨在記者會上說,因應海外律師參與國安法案件的問題,積極考慮修訂《法律執業者條例》中專案認許條文,強化維護國家安全制度保障。不過,李家超強調,對於海外律師參與不設國安法的其他案件,「我們無任歡迎」。 相關文章:國安法釋法 Up Next 修例限海外律師參與 是否一刀切國安委定奪 不要錯過 堂食零針者:像返一年前 餐飲業料生意增嘆缺人手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大律師公會:外狀申打國安案 宜有清晰指引 陳弘毅論外狀接案:特首證明書可判斷不利國安否 王振民撰文否認有漏洞:國安法沒定律師身分 立法者潛意識已解決 張舉能:國安範疇 政府國家考慮的事 大律師公會促特首國安委克制行使國安法權力 話你知:聘外狀爭議致釋法 夏寶龍:港例倘不合國安法 應主動修 林定國稱「更積極」檢視 陳弘毅:未見迫切修改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