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無照顧者」社工拒轉介上樓 房署:無此規定 發佈於 3 年 前 2022 年 12 月 31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前年廣東道唐樓大火受傷的Thapa Subitra下半身癱瘓,經友人及區議員協助以「體恤安置」途徑申請公屋,為其評估的社工以沒有照顧者同住為由拒絕轉介。房署稱,沒規定行動不便者須照顧者陪同入住。有區議員期望社署及房屋署酌情處理。 相關文章:公屋體恤安置 Up Next 院舍3針院友原址隔離 重症送醫院 業界料不會重蹈爆發 林正財促防個案倒流公院 不要錯過 【Emily】星洲情人節公布財案 早香港一周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父親離世遭遺囑執行人逐出家門 聾啞女兒稱曾合資購單位入稟討業權 (15:56) 房協富戶主動遷 研保綠表資格4年 下周一起寄新租約規管 2.5萬戶最快2028申報 天恩邨精神病母子收遷出公屋信後自盡 葉兆輝:事件涉及對弱勢社群有否同理心 (15:35) 精神病母子收遷出公屋信數月後自盡 何永賢:事發前已人性化處理 當局可再「細心啲」 (09:08) 收遷出公屋信數月 精神病母子自盡 未如實報資產 青山兩倡准續住 房署:將檢視工作指引 前上訴委員:不服仍可申覆核 議員:專業判斷可凌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