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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人涉金鐘道衝突4人不認暴動罪 控方指憑衣着及被捕地點證干犯暴動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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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96人分別被控於金鐘政總外及金鐘道暴動,涉8男1女的首宗金鐘道暴動案今天(12月1日)在區院開審,其中5人認罪,餘下4人受審。控方指,有片段顯示36歲的男被告曾手持長棍,和示威者所持的棍子類似,根據各被告衣着和被截停地點,指他們干犯暴動。對於辯方稱,有認罪被告案發時18歲,但現已22歲,法官練錦鴻和辯方確認,法庭按被告罪成時年齡取報告,由於被告超過21歲,練官稱毋須亦不會考慮索閱院舍報告。認罪5人須還押至1月9日求情及判刑,以待索閱背景報告。

5名認罪被告為技術員梁德煌(案發時22歲,下同)、廚師朱廣華(31歲)、學生劉永健(21歲)、無業楊志豪(18歲)及程式工程師朱喬雋(23歲)。

同意案情指,當日下午約2萬名示威者於未獲警方批准下,由銅鑼灣崇光百貨外遊行往政總。4時許,約500名示威者在政總外夏慤道集結,有人向政總以巨型橡筋彈射硬物,投擲汽油彈擊中水馬,引起火種。

警方其後發射催淚彈和橡膠子彈,出動水炮車驅散,約5時半在金鐘道拘捕多名黑色裝束的被告。戴防毒面具的梁德煌被制服時,以用身軀撞向警署警長52744;朱廣華管有揚聲器和鐵板;劉永健攜有打火機,楊志豪和朱喬雋分別帶面罩和防熱手套。

不認罪4名被告為學生鄧頌城(20歲)、女教師林翠雯(32歲)、音樂人劉彥昭(36歲)及工程師林志豪(30歲)。控方指,鄧頌城、林翠雯帶備縮骨遮和護目鏡等物品;劉彥昭帶有頭盔和手套,他被拍攝到曾在附近馬路手持與其身高相若的長棍;林志豪則管有頸套和一張「香港人加油」海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