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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收賄50萬查收債 前同袍供稱被告曾提供「無價值」情報 (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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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東區刑事調查隊男警長涉收取舅仔50萬元,作為向舅仔所認識的商人調查收債資料的報酬,早前遭廉署起訴,案件今開審。當時臨近退休的警長作供稱,他收到被告信息提及在兩個住址「派陰司紙」和牽涉社團,認為被告向他提供追債情報;之後被告又叫他別要呈報警方系統,正在休假的他回覆「Roger」,敷衍對方。該警長供稱,上述情報屬初步並沒有太大價值,亦同意信息內容「無厘頭」。

被告李鴻發(現年52歲)否認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以及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罪的交替控罪。控罪指,被告於2019年7月5日從麥智元接受50萬元的饋贈或報酬等,作為協助黃君游(又名Sam Wong)調查收債的誘因或報酬。

被告的長兄李運發供稱,在家庭聚餐見過事主Sam,估計是妻子的弟弟麥智元邀請他出席。控方讀出手機信息,李運發於2019年跟被告說「幫下阿智(麥智元)拍擋,睇下點較(搞)單野」,李庭上解釋,麥稱其拍檔因生意金錢糾紛被騷擾,惟報案後警方拒絕處理,故想向被告了解原因。

警長李雪輝作供指,他退休前駐北角特遣隊及負責處理非法收數小組,被告在2019年2月23日透過信息向他提及在兩個住址「派陰司紙」、「寫佢係策劃人 和勝和收數集團」及稱「交畀OCTB(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李認為被告向他提供追債情報。

同年3月4日,當時李雪輝退休前休假,被告再發傳送信息予他,稱「明天或後天叫你兄弟入IRF(資料呈報表格)」。不過兩天後,被告又着李不要匯報事件,稱「叫兄弟唔好入IRF住,我叫老友直頭照報案」,李雪輝以信息回覆「Ro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