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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人權日|歐盟駐華代表團關注國安法及煽動罪等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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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10日)是國際人權日,紀念聯合國在1948年通過《世界人權宣言》。歐盟駐華代表團發表聲明,指仍然非常關注《港區國安法》在香港被用作鎮壓手段,煽動罪被重新使用,以及香港的選舉制度被徹底改變。

政府發言人回覆查詢時,認為相關意見完全沒有根據,指本港執法部門一直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或單位的行為採取執法行動。至於煽動罪的執法行動,法庭已確認有關條文符合《基本法》和《香港人權法案》中保障人權的條文,並確認在維護國安和保障言論自由之間,已取得相稱而合理平衡。發言人嚴正指出,經完善的選舉制度為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提供法律保障;對於批評相關制度的人士選擇完全無視本港2019年起,有獲選的立法會議員利用政治架構進行損害國安活動,使本港面對持續近一年前所未見的挑戰和安全風險,對此表示失望。

歐盟駐華代表團又表示,中國透過對記者和媒體工作者的審查、恐嚇和監察,打壓言論自由,情况愈來愈嚴重,又關注駐華外國記者和媒體工作者因未有「說好中國故事」,而持續面臨騷擾恐嚇、任意拘留和簽證限制等,敦促內地遵守國際法和原則,及包括以和平方式示威的人權。

歐盟駐華代表團在聲明提到,內地近年在減貧、醫療和教育等作出顯著努力,惟公民和政治權利並未受到保障,而且在某些案件中,相關權利受到有意和系統性的侵犯(deliberately systematically violated),並引述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發布關於新疆問題的評估報告,認為新疆發生嚴重侵犯人權的行為,可能構成國際罪行,歐盟強調需要問責,督促中方與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公室就報告的建議展開合作。

歐盟又敦促內地履行其國家法律和國際法規定的義務,尊重和保護屬於國內,特別是新疆、西藏和內蒙古所有民族和宗教群體的權利。

聲明提到歐盟與內地存在制度性分歧,但堅信可以和應該通過雙邊對話就相關分歧進行討論,並在有接觸潛力的領域開展合作;而上周四(1日)歐洲理事會主席米歇爾應邀訪華期間,中方表示重啟歐盟—中國人權對話,歐盟表示歡迎,期望相關溝通渠道能夠實質處理人權政策問題和關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