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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詐罪成囚1年9個月 前壹傳媒行政總監黃偉強上訴定罪及刑期 (1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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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前行政總監黃偉強隱瞞力高顧問租用將軍澳工業邨處所違契案,早前被裁定欺詐罪成。黎智英早前在區院判監5年9個月,黃偉強則判監1年9個月。司法機構資料顯示,黃偉強不服定罪和刑期上訴,網頁顯示未有聆訊排期。

區院法官陳廣池上周六(10日)判刑指,背景報告可見黃偉強是過往港人奮發圖強、自我增值向上爬的故事,經歷及病患讓人同情;但他身為集團老臣子,聽取黎智英和上司指示犯案可謂「助紂為虐」,批評本案濫用政府的低廉土地使承租人「自肥」。陳官接納黃偉強聽命於黎智英行事,體諒其疾患等酌情減刑9個月,判監1年9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