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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昏迷車內亡 救護員見事主有屍斑仍用AED機認無法解釋 (1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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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長在所居住的上水已婚警察宿舍外停泊私家車後,被發現在車內死亡,死因研訊今(13日)踏入第二天。時任救護隊目張博榮供稱,他證實事主如救護車主管所述,有屍斑及明顯死亡,他不知為何主管仍要用心臟去顫器(AED)。死者妻子李嘉興曾要求救護將死者送院被拒,她在庭上向該救護隊目哭訴「我不停同你講佢暈左,叫你送佢去醫院」,「做咩唔送佢去醫院?」,「點解你唔相信周邊嘅人……送(事主)去醫院?…佢唔係暈咗,佢真係唔係暈咗。」

事主何錦華(終年51歲)於2016年10月17日在保榮路警察宿舍外身亡。

時任救護隊目張博榮作供指,他駕駛電單車到場,事主當時坐在司機座位,頭部夾在頭枕和安全帶之間,張用手從後固定其頭部。另一輛救護車的主管檢查後,指事主無呼吸脈搏且身體僵硬,打算將事主搬出車外時,該主管發現事主腳有屍斑。張亦檢查到上述情况,事主手部遭大腿壓着之處呈白色。

張稱事主明顯死亡,但行車紀錄儀片段顯示,其後有救護員取出AED機。死因裁判官何俊堯遂問張,有否質疑主管為何尚要用AED機,張指沒有過問,估計對方欲取數據,他又謂無法解釋。張澄清事主出現屍僵,但只有下顎僵硬,非屬於明顯死亡的屍僵。

救護員羅偉林作供則指,救護車主管使用AED機後,檢查事主有屍斑及證實死亡。羅聽見有認識事主的途人說, 「啱啱出去無幾耐,無理由咁快無得救」,惟救護人員因此沒作出更改或跟進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