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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男涉於Twitter披露警員照片及姓名准保釋候訊 只准用沒上網功能手機 (1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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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歲男子涉嫌「起底」,在社交平台Twitter發布分別包括警員及其他女子的照片,帖文言論關乎仇恨暴力,日前遭警方國安處拘捕,被控「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等3罪。案件今(14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被告暫毋需答辯,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要求,將案件押後至明年1月18日再訊,以待進一步調查。其間被告獲准以現金7萬元保釋外出,並須遵守禁止使用社交媒體等條件。

從事工程的被告梁煇(49歲)報稱經理,羅官另下令他永久刪除Twitter帳號及控方所要求刪除的信息,他不得直接或間接發放或轉載會被視作危害國安的言論,他不准接受傳媒訪問,以及只能使用沒上網功能的手機。

被告被控兩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罪,即於2022年11月11日至12月13日在香港,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分別披露女子A及女子B的照片,意圖導致兩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或罔顧該披露會否導致兩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

被告另被控一項「未獲資料當事人同意下披露其個人資料並導致該當事人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罪,即指他於2022年8月31日與12月13日在香港,在未獲資料當事人的同意下,披露警員C的照片及姓名,意圖導致C或其家人蒙受指明傷害,即對該人的心理傷害,及導致該人合理地擔心其安全或福祉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