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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人涉「反極權遊行」暴動罪成 分別判囚兩年半至五年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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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男2女被控於2019年9月29日「全球反極權遊行」參與暴動,6人開審前認罪,餘下3人不認罪受審後罪成,今(16日)在區域法院判刑。法官指,衝擊政總嚴重挑戰特區政府和國家的權威,是有組織、有預謀、有策劃及有裝備的暴行。惟考慮女被告具藝術細胞、幫助弱勢社群,酌情減刑判囚2年半。另兩男被告拒見感化官,沒有求情,裁定兩人是暴動一員及積極參與者,分別判監4年半及5年。

陳官判刑時稱,當日的暴動是理大、中大外,另一宗嚴重暴亂事件,暴徒勇武兇殘、不顧後果。陳官表示,何家洛、何普光(22歲)拒見感化官,故沒有兩人的背景報告,認為兩人受外間偏激言論影響,成見甚深,此舉並不明智。

另何家洛(案發時25歲,下同)女友求情信提及,他對時事漠不關心,理解能力不足,造成誤會犯案;惟陳官反駁,何身處暴亂中心,曾在廁所內放下豬嘴、長傘等,裁定何是參與非法集結及暴動的一員,沒有減刑因素,判囚4年半。至於何普光當日「重裝備」,帶有頭盔、面罩等,是積極參與暴動者,且他沒有求情,判監5年。

陳官表示,黃韻思(35歲)進行「田野錄音」,追求靈感及記錄事件,陳官認為,黃作為女士,沒有必要身陷險境、偏向虎山行;指她縱然是有愛心、文藝質素的女子,但身處現場是壯大示威者聲威。考慮其求情及角色較輕,以3年為量刑起點;另相信她會繼續運用其藝術細胞幫助弱勢社群,酌情減刑6個月,判囚2年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