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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區議員被控於屋苑違限聚令上訴得直 官指電梯大堂非公眾地方 (1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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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屯門區議員甄霈霖於2020年在選區內的屋苑電梯大堂,質問管理公司沒有張貼通告,通知有住戶確診新冠病毒,事後被控違反俗稱「限聚令」的《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聚集)規例》第599G章,判80小時社會服務令。他不服定罪上訴,高院法官邱智立今(16日)頒判辭指,沒有任何理據將涉事電梯大堂詮釋為公眾地方,裁定上訴得直,撤銷原審定罪及刑罰。

上訴人甄霈霖被控於2020年7月20日,在屯門兆麟苑瑞麟閣的電梯大堂參與受禁群組聚集。上訴方提出,住戶要使用大門密碼才可以進入大堂,訪客則要與保安登記,惟原審的暫委裁判官馮念偉裁定公眾人士可以進入大堂,將大堂歸納為公眾地方,上訴方質疑有錯。法官邱智立在判辭形容,原審裁判官的分析「頗令人摸不着頭腦」,不明白他如何得出結論,認為公眾人士可以不用保安批准之下進入大堂範圍。

律政司早前力陳,事發時大門沒有關上,公眾人士可自由進出電梯大堂。惟邱官認為,如果單單因為個別人士進入大堂,就令到大堂變成公眾地方,會產生危險效果。邱官舉例指,搬屋工人要將單位傢俬搬出搬入,按照此邏輯,升降機大堂、大廈走廊以及整個單位都會變成公眾地方,顯然有違立法原意。

邱官表示,明白防止疫情擴散的重要性,但為了防疫就不顧及公眾地方的法律定義,將一個明顯地是私人的地方定性為公眾地方,並非適當和公平的做法,亦會令市民難以辨別。如果大堂不被詮釋為公眾地方,人群聚集會否增加疫情風險,邱官明言看法有一點杞人憂天,因住客在大堂聚集的情况非常罕見,亦甚少不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