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nect with us

即時港聞

涉助刺警男友離港 27歲女判囚12個月 (10:42)

發佈於

前年七一防暴警在銅鑼灣制服一名男學生時,24歲工程師以刀插傷警員,凌晨在機場被捕,他早前承認暴動及傷人罪。其女友涉協助他離港潛逃,經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今(21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即時監禁12個月。

被告張芷程(26歲),曾任渠務署的見習工程師,現職於運輸公司。她是工程師黃鈞華(26歲)的女友。案情指,當晚下午銅鑼灣發生暴動,黃襲擊警員後逃離現場,張則尋找航班資料,黃購買同晚11時55分前往倫敦的機票,翌日凌晨在機上被捕。警方在同月9日拘捕張,在其辦公室電腦發現瀏覽記錄。

辯方求情時形容,感化官在背景報告的字裏行間,流露對張的高度評價,報告結尾亦點出張因為與黃的情侶關係才涉案。法官姚勳智引述辯方求情,即本案不涉複雜的組織及計劃,而沒有張的協助,黃能夠獨力完成買機票等計劃,故張不是關鍵角色。

姚官續指,本案嚴重之處在於黃的實際罪行,即在暴動期間以軍用摺刀插傷警員,其後若非警方在機場及時拘捕黃,他可能在張的協助下逃離法網。惟考慮本案沒有計劃及張的協助程度,而且張的背景正面及受審時同意大部分事實,可作減刑因素,故判她囚12個月。姚官在判刑後,告誡張應在獄中好好反省,冀日後作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