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遭八旬翁潑腐液 兩職員索償院舍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0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護老院一名有謀殺前科的八旬翁,2020年不滿院舍稱他在沒提早通知下被迫遷出,並沒收8200元按金,向4名院舍職員淋潑通渠水,致對方面部、咽喉等二級燒傷。老翁早前承認兩項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在高院被判囚15年。其中兩名職員上周五(6日)入稟高院,就其個人受傷和損失向院舍索償,惟入稟狀未有列明金額。 相關文章:有意圖而淋潑腐蝕性液體罪民事索償護老院高等法院 Up Next 「租約期滿」 尖沙嘴崇光3.12結業 大批市民到場「掃平貨」 啟德店料最快年底開 不要錯過 前區議員認騙立選開支 官:必須判監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毆斃單車買家 賣家誤殺罪成 夜闖鄰居圖姦不遂 地盤散工囚5年半 受查兩戶口凍結10年 涉洗錢男申覆核敗訴 與途人起爭執動粗致命 無業漢謀殺罪成 洗澡涉檢查為名性侵 男子控圖姦未成年繼女 起爭執事主倒地涉仍狂毆 無業漢自稱抑鬱否認謀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