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夏寶龍:港例倘不合國安法 應主動修 林定國稱「更積極」檢視 陳弘毅:未見迫切修改需要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早前首次解釋《港區國安法》,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昨在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有關國安法研討會稱,全面準確實施國安法要把握好5點,其中提到人大常委會2020年制訂國安法時已賦予國安法凌駕地位及優先適用,當本地法律與國安法不一致,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 相關文章:國安法釋法夏寶龍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律師 Up Next 國安法下首「新人」 澳洲祈顯義獲委終院海外法官 不要錯過 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本地團隊互稱無關聯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夏寶龍深圳聽匯報 料關火災、立選 罕提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身分 劉兆佳:更有力調資源援港 副中組部長徐啟方任港澳辦常務副主任 已履新 近年任職國家人事部門 官員連日談「軟對抗」 譚耀宗信政府不會「肆意冤枉」但需保持警惕 (12:43) 夏寶龍結束調研 李家超指夏提出利用現時安全和穩定局面全力拼經濟 (21:08) 香港中華總商會和中華廠商聯合會回應支持夏寶龍講話 (15:14) 夏寶龍:香港「一國兩制」沒有變 正常國際交往受國安法保護 (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