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夏寶龍:港例倘不合國安法 應主動修 林定國稱「更積極」檢視 陳弘毅:未見迫切修改需要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4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人大常委會早前首次解釋《港區國安法》,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昨在全國港澳研究會舉辦有關國安法研討會稱,全面準確實施國安法要把握好5點,其中提到人大常委會2020年制訂國安法時已賦予國安法凌駕地位及優先適用,當本地法律與國安法不一致,特區應「主動修改、完善本地法律」。 相關文章:國安法釋法夏寶龍法律執業者條例海外律師 Up Next 國安法下首「新人」 澳洲祈顯義獲委終院海外法官 不要錯過 黎智英國際法律團隊本地團隊互稱無關聯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李慧琼談夏寶龍學習會 籲議員認真審議免法例擾民 譚耀宗:行政、立法、司法有同一目標則為「同台」 同台則不會「拆台」 (17:50) 籲議員注重操守 「市民在看中央在看」 官員及政界回應夏寶龍發言 陳國基﹕政府會擔負治理香港的第一責任 林定國﹕無淡化司法機關角色 (23:47) 夏寶龍談特區行政主導 指行政、立法和司法要「同唱一台戲,不能拆台」 立法會議員要「非常注意個人操守」 (13:33) 夏寶龍深圳聽匯報 料關火災、立選 罕提港澳工作領導小組身分 劉兆佳:更有力調資源援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