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政府倡捐款亦須負刑責 副秘:指知有問題照捐者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非法眾籌活動的捐款人須負刑責,財庫局副秘書長許澤森表示,除非捐款人明知某個眾籌項目未有按照規定申請,而又「包拗頸」捐款,否則正常情况下不會需要承擔刑責。局方又建議向超過某一捐款水平的項目推行實名制,許稱定於哪一水平尚未定案,強調套用反洗黑錢的邏輯,只是針對來歷不明的大額資金活動。 相關文章:規管眾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Up Next 昨見公告 高鐵新閘機擷取人臉 指核實後「即永久刪除」 未知系統涉第三方承辦商否 不要錯過 設委會研院舍人力保健員升階 孫玉菡:院舍輸7000外勞計劃無時限 料長遠安排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新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接90宗入境申請 幾內亞比紹和瓦努阿圖佔最多 (18:24) 財庫局:上月本地公司及非香港公司數目創歷史新高 (15:43) 許正宇:內地穩步發展 港危中有機 虛擬資產OTC納監管短期內將諮詢 港府擬監管穩定幣發行人 諮詢公眾 列儲備管理等主要要求 暫未有立法時間表 高才通協會:1/4會員欲來港創業 惟受限內地匯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