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聞 政府倡捐款亦須負刑責 副秘:指知有問題照捐者 發佈於 3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政府建議非法眾籌活動的捐款人須負刑責,財庫局副秘書長許澤森表示,除非捐款人明知某個眾籌項目未有按照規定申請,而又「包拗頸」捐款,否則正常情况下不會需要承擔刑責。局方又建議向超過某一捐款水平的項目推行實名制,許稱定於哪一水平尚未定案,強調套用反洗黑錢的邏輯,只是針對來歷不明的大額資金活動。 相關文章:規管眾籌財經事務及庫務局 Up Next 昨見公告 高鐵新閘機擷取人臉 指核實後「即永久刪除」 未知系統涉第三方承辦商否 不要錯過 設委會研院舍人力保健員升階 孫玉菡:院舍輸7000外勞計劃無時限 料長遠安排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 港發家族辦公室指南 提供多方面建議 許正宇:打風不停市運作暢順 許正宇:主導黃金中央清算系統 減交易成本 財庫局:逾200間家族辦公室已落戶香港 (13:02) 兩季酒店稅達「下修預算」37% 業界憂供過於求難達標 籲停徵 陳嘉信代物流署道歉 六提「詐騙」 陳國基:嚴按懲處機制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