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聞 首宗家長車案 4人妨礙司法罪成 鄭錦滿未證助逃罪脫 加控暴動罪成 發佈於 2 年 前 2023 年 1 月 15 日 By 明報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警方圍堵理大,前熱血公民成員鄭錦滿等8人被指接應爬渠逃離理大的示威者,被控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是首宗涉及「家長車」的反修例案件。5人不認罪受審,法官昨於區院裁定其中4人意圖妨礙司法公正罪成,鄭錦滿則罪名不成立,惟法官認為鄭在「走投無路」下爬渠逃離理大,裁定他在審訊中途遭加控的暴動罪成。各人須還押至2月11日求情。 相關文章: Up Next 法援署要求經驗 3年至少5宗 獲委聘處理國安案大狀:不知為何被選中 不要錯過 批英半年報告干預 外交部:治港法律依據非聯合聲明 繼續閱讀 贊助商 猜你喜歡